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應收賬款管理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采購實施詢價,本項目最高限價 10萬元 ,現正式邀請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服務目標
為提升應收賬款管理效率,防范經營風險,根據集團應收賬款管理辦法及客戶信用期限實施細則(試行),擬構建一套系統化、自動化、精細化的應收賬款管理平臺。通過集成業務系統、收費管理系統,實現賬齡分析、統計匯總、信用管理、基本催收管理、分析等功能,規范應收賬款全鏈路管理流程,保障集團資金安全,為經營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助力集團業財融合與數字化轉型。
二、服務要求(詳見附件一)
三、參加詢價的響應供應商請按照要求遞交報價資料:
1、報價表(附件二)加蓋有效印章,報價含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人員投入等所有費用;
2、服務要求(附件一)加蓋有效印章;
3、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有效印章;
4、請將以上序號1、2、3的報價資料密封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詳見下方報價資料投遞截止日期)寄送至采購人處。寄送地址: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5號大街51號1007辦公室;聯系人:王女士;電話:0571-85129822(備注:應收賬款管理建設項目)
四、判定標準
1、詢價工作由采購人自行組織完成,于投遞截止后統一時間啟封報價資料,全程視頻攝像記錄。
2、在滿足服務要求(詳見附件一)的前提下,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本項目采購的成交供應商,若有報價相同,則以有贈送增值服務的并且增值服務更有利于采購人的為成交供應商。
3、各報價供應商需知曉,一經報價,則將視已完全響應詢價的服務要求(附件一)的內容。
4、參與詢價的供應商報價資料投遞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31日9:00(即2026年3月31日9:00前報價資料已寄送至采購人處并收悉,截止時間內采購人未收到的,視為無效報價)。
5、本項目的服務要求及報價表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附件一:應收賬款管理建設項目的技術要求
一、應收賬款管理建設項目功能需求
應收賬款管理服務應支持應收賬款從信用設定、風險預警、催收跟進到信用變更的全鏈路數字化管理,確保業務流程合規、數據真實可追溯,滿足集團應收賬款管理辦法及客戶信用期限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并可與集團現有業務系統深度兼容集成。

系統應用框圖
(一)信用管理功能
1. 信用期限數字化管理。支持協議客戶與普通客戶分類管理,根據協議約定或業務慣例自動設定信用期限。
1.1 普通客戶信用期。針對現有的業務系統的客戶管理功能,增加客戶信用期信息,最長不超過30日。業務受理簽訂委托書后,給檢測業務自動附加信用期限,報告(服務)交付后生效。
1.2 協議客戶信用期。針對協議客戶,根據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限確定信用期限,付款時限由結算周期和款項結算時長(自然日或工作日)(或具體支付時間截點)組成,結算周期一般包括:報告(服務)交付日、月結,雙月結,季結,半年結,年結。在OA協議審批流程中增加結算周期、款項結算時長(或具體支付時間截點),并關聯至lims系統協議管理,生成該協議關聯客戶的信用期。如因業務存在特殊性,需根據以往業務回款情況對其另設信用期限的,應在提交協議審批流程時提交新設定的款項結算時長及說明。業務受理后,給業務單自動附加信用期限,報告(服務)交付后生效。
1.3 信用期限的計算,在報告(服務)交付時,確定信用計算起始日期和信用截止日期。信用截止日期=結算周期最后一天(天,月,雙月,季,半年,年)+款項結算時長(如協議約定為收到清單當月月底前付清的,款項結算時長為1個月;結算周期次月7日前發上個周期的對賬單,甲方5日內完成核對,核對后10日支付費用,款項結算時長為22天)或具體支付時間截點。
1.4款項到賬后,合同評審員應7天內完成到款認領,到款認領時間不計入應收賬款逾期時間,信用期限統一另附7天。
1.5 每單業務可查詢剩余信用期限天數,當業務單應收費用變成已收時,信用期限倒計時自動結束;當剩余信用期限低于觸發時限(觸發時限可選,分為≤30天、≤15天、≤10天三個不同級別)時,系統自動預警。
2. 支持客戶信用評估。對客戶履約異常情況進行自動標識,并關聯至該客戶的一級客戶編號,基于客戶類型,并按照信用評估模型,為信用期限調整提供依據,并實現跨部門預警。
建立客戶信用評估管理,包括對信用實施編號,客戶(一級,二級編號),協議編號,信用截止期,相同信用截止期支付情況,到款日期,是否信用異常,信用狀態變更記錄的管理,同時要對客戶的:信息狀態--限制/正常/修復,限制日期,自動修復日期等信息進行管理。
3.支持限制服務自動納入管理。lims系統客戶管理中二級客戶存在協議客戶累計3次未修復的“履約異常”記錄或普通客戶1次“履約異常”記錄,二級客戶自動納入限制服務客戶管理;協議客戶超過信用期限60天未付款的可直接納入限制服務;限制信息關聯至一級客戶編號,實現跨部門預警,但跨部門不限制。
4. 支持履約異常智能預警。對超過信用期限未付款的客戶,在受理或報告(服務)交付環節自動觸發預警機制,提醒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如為限制服務客戶的,新發起的業務未完成收費則無法領樣檢測(開展服務),已完成的報告(服務)限制交付。
5.支持信用記錄自動修復。協議客戶出現“履約異常”記錄后,如客戶結清全部逾期應收賬款,并連續3個周期履約正常,可自動修復全部異常信用記錄,但歷史記錄永久保存。
6.支持限制服務解除審批流程電子化。限制服務解除時,各部門需通過收費管理系統提交申請并經事業部總監、業務發展部審批后,自動解除限制服務,有效防止隨意調整。
7.政府客戶信用期限管理。客戶信息管理模塊增加判斷條件——普通客戶、認證客戶、電商客戶、政府客戶,且為必選項,通過判斷條件識別是否政府客戶。政府客戶的招投標類政府業務,無明確的信用期限,不納入管理;政府客戶的非招投標類政府業務,根據信用期限記錄履約異常情況,但是不納入限制服務客戶管理。
(二)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功能
實現不同階段的應收賬款在應收催收,催收責任確認及調整,賬款分類,催收記錄,風險預警方面的管理。
1. 應收賬款管理。對已確認收入未到款的收入管理,設置賬齡提醒(如30天、60天、90天分級),可實現應收款核對,具備回款過程記錄等功能;具備提醒功能,通過短信、郵件向客戶發送應收賬款到期提醒;可根據不同催收功能在線填寫相關催收要素,并支持上傳附件功能;具備催收日志功能。
2. 催收責任確認及調整。新產生的應收業務“催收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來源于LIMS系統。“催收責任部門”由受理人員在受理業務時選取,同時選取該部門的一位員工作為“催收責任人”。前期經線下確認過催收責任、往期產生的應收業務數據,“催收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字段需固定,只能通過應收賬款管理系統調整“催收責任部門、催收責任人”修改。調整催收責任部門、催收責任人,(由原催收責任人發起,催收責任人同意接收后自動調整)或催收對象,需實現可批量操作,調整后的數據需同步回推至LIMS管理系統。
3. 逾期應收管理。超過信用期90天以內的歸入逾期應收賬款管理,實時監控客戶付款狀態,提前識別潛在逾期風險。原因分析登記:逾期后首先與客戶溝通,明確未付款原因(如資金周轉困難、爭議、惡意拖欠等),區分主觀與客觀因素。催收記錄:通過電話、郵件、函件等內部催收逐步升級溝通力度,并記錄催收信息,或者啟動外部司法催收,記錄催收過程信息。具備提醒功能,通過短信、郵件向客戶發送應收賬款逾期提醒。
5. 呆滯應收管理。賬齡超過信用期90天且在360天內的,歸入呆滯應收賬款管理。呆滯原因分析登記:明確呆滯未付款原因(如資金周轉困難、爭議、惡意拖欠等),區分主觀與客觀因素。催收記錄:通過電話、郵件、函件等內部催收記錄,以及成立專項催收小組、上門協商、委托專業機構或通過法律手段追討的司法催收記錄。具備提醒功能,通過短信、郵件向客戶發送應收賬款逾期提醒。
4. 呆賬管理。逾期超過360天且經多次催收仍未收回的款項,歸入呆賬應收賬款管理。呆賬原因分析登記:明確呆賬原因(債務人出現破產清算、吊銷營業執照、惡意失聯、經營停滯等情況,或通過法律程序仍無法執行回款);專項核查與取證記錄,法律意見書、催收記錄等存檔;實現應收賬款核銷功能,核銷后應收款從應收賬款中去除,并建立已核銷應收的臺賬;實現轉回呆賬功能,如果后續回款可轉回呆賬,恢復已核銷的應收款。具備提醒功能,通過短信、郵件向客戶發送應收賬款逾期提醒。
(三)查詢與分析功能
1. 支持賬齡實時查詢及分析。根據應收賬款生成日期和當前日期,自動計算賬齡,支持實時查詢應收賬款賬齡結構(如90天、180天、365天、1-2年、2-3年、3-5年等分級),以及按照部門、業務類型、客戶、賬齡、信用期限剩余天數等進行實時分析。通過信用期限與賬齡的比對,確定應收賬款類型(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實時反映應收賬款的超信用期限情況,可以按照部門、業務類型、客戶、應收賬款類型、信用期限剩余天數等進行分析。
2. 分析報表一鍵導出。提供分析報表一鍵導出功能,支持按客戶、業務類型、賬齡、信用期限剩余天數等多個維度進行實時數據導出。通過一鍵導出功能,可方便管理層快速獲取所需數據,為決策提供有力支持。
3.核銷資料電子歸檔。對于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實現核銷資料的電子歸檔。通過電子歸檔,可方便后續查詢和審計,提升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和效率。同步增加“已核銷應收賬款”查詢功能。應賬款核銷后,設置“已核銷應收賬款”專項管理,記錄核銷日期、金額、客戶信息、核銷原因等詳細信息,保持與原應收賬款的關聯關系,以便后續轉回處理。如果符合轉回條件,要從“已核銷應收賬款”專項管理中轉回到應收賬款管理。
(四)應收賬款數據的額外調整功能
在仍存在非系統自動產生的應收賬款數據期間,需新增應收賬款數據的額外標記或修改功能,用于完成對歷史數據的修正工作。待前期存量數據消化完畢或數據狀態完全固化后,該功能關閉。
二、業務拓展費分費管理功能需求
1、在監督任務計劃,電商任務計劃,協議任務等任務管理模塊增加業務拓展費比例和業務拓展費收入部門字段,字段保存后不可修改。
2、下單時每個業務單帶上業務拓展費比例和業務拓展費收入部門信息。
3、業務單報告發放,到款認領后,費用劃撥可以按照到款認領的發票或到款編號,查詢出業務單,自動形成業務拓展費的劃撥單,由業務人員操作提交劃撥單。
4、業務拓展費收入數據做數據接口供其他業務系統調用。
三、應收賬款管理建設項目運維保障要求
1、參與詢價的供應商對應收賬款管理建設項目提供日常運維方案、技術支撐的保障方案(在簽訂合同前,擬中標供應商提供方案,且得采購人確認)。
2、參與詢價的供應商應提供一對一專員7×24小時技術支持服務,15分鐘內響應,4小時內解決問題。如遇平臺不能正常運行等特大問題,應在8小時內解決問題。提供運維質量管理方案,以保證流程規范。
3、參與詢價的供應商應及時提供版本更新服務。
四、項目實施計劃要求
(1)前期準備(1周):需求確認、系統環境準備等
(2)系統部署(1周):平臺部署等
(3)系統對接開發(3-4個月):與LIMS業務系統接口聯調
(4)測試驗收(1個月):UAT測試、壓力測試、安全漏洞掃描等
(5)上線培訓(1周):管理員培訓、操作培訓
五、項目組團隊要求
參與詢價的供應商的團隊保證全部崗位人員配備齊全、分工明確合理。項目團隊至少需要包含項目負責人、技術人員、實施人員、運維人員、專屬客服等角色各一人,保障項目的交付和日常的使用運營。
六、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及時間
付款階段 | 支付占合同總額的比例 |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的15個工作日內 | 30% |
第二期付款:完成項目的全部系統建設,投入試運行,提交初驗報告并通過審查后15個工作日內 | 30% |
第三期付款:正常試運行1個月后,提交全部報告材料,提出并通過正式驗收,出具終驗報告并通過審核后15個工作日內。 | 30% |
第四期付款:竣工驗收后正常運行3個月,支付余款。 | 10% |
2、在合同(含續簽合同)有效期內,采購人所購的文件簽署、企業及個人實名認證次數不設使用有效期,可跨年度持續使用,直至次數完全耗盡。
3、參與詢價的供應商須提供本項目正常運轉所必須的全部系統軟件、中間件、插件等,并有專人負責,確保系統按時、正常運行。產品中如采用的第三方軟件由供應商自行購買安裝,如出現軟件侵權行為,由供應商負責,與采購人無關。
附件二:報價表
序號 | 報價明細 | 數量 | 單價/元 | 小計/元 |
1 | 應收賬款管理系統建設 | 1 | ||
2 | 業務系統對接 | 1 | ||
合計總價/元(人民幣小寫): | ||||
能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務(如有): | ||||
報價供應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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